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合规与法律风险培训工作委员会
二、课程背景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正式出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共计六十九条,内容横跨总则、物权、担保和合同,是对民法典的一次整体性和框架性的解释。该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大量疑难问题,作出了全新的规定,其中很多规定完全改变了《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则。该司法解释适用于所有合同类纠纷的裁判指引,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将发生巨大的变革。
三、培训议题
1、《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制定概述
2、《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一般规定
3、《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订立
4、《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效力
5、《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履行
6、《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保全
7、《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8、《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9、《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违约责任
四、主讲专家
江必新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王洪亮 法学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清华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深度参与起草《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轮值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某法官 法学博士,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某法官 法学博士,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
肖 伟 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厦门国贸集团原董事、董秘、总法律顾问
(备注:江必新、杜万华、王洪亮教授领衔,每期各五位专家主讲)
五、时间、地点
第一期 天津市 2024年1月5日-7日 (1月4日报到)
第二期 上海市 2024年1月12日-14日(1月11日报到)
第三期 广州市 2024年1月26日-28日(1月25日报到)
六、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学习费4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